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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

网址:www.czdmw.cn 日期:2021-0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总局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总则


第一条  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的主要用途:

(1)作为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标准;

(2)作为地图测绘工作中调查记录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记音工具;

(3)作为汉字音译少数民族语地名定音和选字的主要依据;

(4)为按照字母顺序统一编排我国地名资料和索引提供便利条件。

第二条  音译转写法限用(汉语拼音方案)中的26个字母,两个有附加符号的字母和一个隔音符号,为了使转写和记音比较准确,音节结构可以不受汉语普通话音节形式的限制,隔音符号可以在各种容易的场合应用,记音的时候附加符号可以加在特定的字母上面代表特殊语音。

少数民族文字用拉丁字母的,音译转写以其文字为依据,跟(汉语拼音方案》中读音和用法相同或相近的字母,一律照写不同成不相近的字母分别规定转写方式,文字不用拉字母的,根据文字的读音采用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没有文字的,根据通用语音标记。

第三条  特殊的地名参照下列办法处理

(1)惯用的汉字译名如果是一部分音译,一部分意译,其音译部分根据音译转写法拼写意译部分按照汉字读音拼写。

(2)惯用的汉字译名如果是节译,可以具体情况,有的按照原名全称音译转写,有的按照节译的汉字读音拼写。

(3)汉字译名如果原先来自少数民族语,后来变成汉语形式并且已经通用,可以按照汉字读音拼写,必要时括注音译转写的原名。

(4)其他特殊情况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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