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发展,大都经历过农村聚落、集镇、城镇、城市的演变过程。如果把农村聚落,视为“点”状地名,发展至城市时已成为“面”状地名了。任何一个地方,当人口聚集达到一定的密度,地域空间发展达到一定范围,产业发展达到相当规模时,就自然形成为城市。城市的交往已非农村聚落所能比拟,客观上要求每个单位、企业、甚至住户,能予以定位。这种定位是一种社会的统一机制,使一门一户有表现方位的科学形式,建立相邻关系的符号系统,以脱离“人格化”的农村聚落特征。因此街路门牌的产生就成为必然。
一、街路门牌是城市地名网络的微观层次
城市地名是个系统,由城市名(面状地名)——街、巷名(线状地名)——街路门牌(点状地名)所组成。这是城市地名较为普遍的网络结构,使城市中地面(含地下)建筑物邻街巷的一门、一物都能予以定位,形成城市地名网络系统。这种网络系统的出现,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演变,由不自觉到自觉地发展过程,与街路名称一样,是由地名的“指代物”发展而来的,即通常所说的“约定俗成”。这种现象在北京的街名上,体现得十分明显,表现为以“庙宇”“衙署”“工区”“贵族门第”“人名”“市场”“外形特征”“水道、水井”“桥名”等转注街、巷名随处皆是。实际上这就是人们在交往中以“参照物”指示方位的俗成结果。这种广泛使用“参照物”而“指位”的现象,孕育着街路名和门牌的产生。
1980年地名普查后,全国许多城市和县城镇,都设置了街路门牌。这种突变的发展,不是哪个领导和个人认识的行为,而是城市的聚集性、高效能所决定的。诸如:房产编号,工商企业住址注册,户口、身份证住址注册,水电、煤气均需编号管理。编制街路门牌不仅是城市科学管理的组成部分,而且成为国际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城市内部的企业之间和人们交往所不可缺少的机制。
二、街路门牌的地名属性
论述街路门牌的地名属性,总要讨论地名的概念和地名的基本要素,通过比较方能认识街路门牌的基本性质。
《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卷》在讨论“地名学”条目时,对“地名”曾给予如下表述:“地名是人们赋予各个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显然,街路门牌属于这一定义域的范畴。首先,街路门牌是“人们赋予”的、是社会命名的、是公认的;其二,符合“各个”的内涵。门牌是街路上的个体,是一地一名,一名一地,有明显的指代性;其三,门牌所指代的是建筑物单元的水平分布,明确地反映了“名”与“实”的指代关系;最后,街路门牌是“专有名称”,以“名”举“地”,属于专名的范畴。
街路门牌的地名属性,符合我在《应用地名学》一书中的定义:“地名是人们给定的景观的指称,给定的(地名)景观在时间、空间具有唯一性,处在不同的层次之中。”街路门牌是城市地名景观的微观层次,是由“面”到“线”到“点”的定位过程。显而易见,数十平方公里的城区,几里、十几里长的街路,没有门牌是无法迅速确定每个单位、每个人家的“坐标”位置的。有人说,街路门牌不能单独存在,“5号”“10号”,怎么能算地名呢?其实,各类地名的微观部分都要层次排列,很难单独使用。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在讲到我住在“李家屯”时,至少要说,我住在“胜利乡李家屯”,而在一个省范围内,还要加上“某某县胜利乡李家屯”。因为任何一个地名都在类地名的层次之中,层层切割才能确切的“指位”。如山峰名,总要在讲到什么山时,才讲到最高峰的名字,有线性排列的特征。地名的基本功能是指位。“地名者,从地也,万物所陈列也”(《说文解字》)。地名是万物在地面上分布的指代符号系统,以“从地”“指位”与人名、植物名、书名等相区别,并具有稳定、统一的品格。显然街路门牌具有城市“坐标位置”的特性。
在《努力发展中国的地名学》(《地名知识》1984年第4期)一文中,讲到地名的音、形、义三要素,显然街路门牌是具有三要素的。然而,我觉得音、形、义三要素,似乎不是地名本质要素。因为音、形、义三要素,做不到把地名、人名、书名的要素相区别开来。音、形、义是一切语言文字的要素。因此,用音、形、义作为地名的基本要素有点定义过宽了。王际桐同志在《地名基本特征》文中所述:“地名在语言中不是用来说明某一地理实体与另一地理实体相区别的那些特征,而是代表具体的地理实体,因此说它是专有名词,也就是说它是被个性化了的标记。”因此,地名的字面义是次要的,“个性化了”的标记是本质的内涵。用现代语义学的观点,透过地名词义表面,在微观层次上进行观察,对词义进行义素的分析,对于弄清楚地名要素是有益的。这是因为词义并非凝固一团,在内部隐藏着类似原子的最小粒子——义素(或者叫语义特征),构成了词的整体意义。在专有名词中,地名的基本要素是什么?只要把地名拿到专有名词中与人名、书名、单位名、动物名等做比较,从比较中方能找出相同和相异点。
通过义素法的分析,在专有名词中,地名区别于其它专有名词的义素主要有:“从土”“指位”“约定俗成”“连续性(继承性)”四项。最基本的是两项,一是“从土气”,二是“指位”即“排列也”。《说文解字》用“排列”点出地名的特征是贴切的。“排列”即各类地名物(人文的、自然的)相互关系的映像,类似于经常使用的术语“相关位置”。即使用经纬度表示的“数理位置”,以行政区划序列表示的“政区位置”,以自然区表示的“层次位置”,以地形、地物、交通之间表示的“相关位置”,都是一种地表关系的“陈列”,只是“从土”和“陈列”应赋新的解释。“约定俗成”作为地名的一个义素,主要说明地名的形成不是“个人”的命名行为,“命名”和“用名”有较强的社会品格,现代地名的形成有自己的层次网络。“连续性”即“继承性”,表现出地名的特征,地名可以超时代使用百年、千年,这点与其它专名相比较是突出的。“指类”不是地名的特征,大多数专有名词都有“指类”的功能,只是这个“类”内容不同罢了。“转注”而引起地名字面义变了,倒是一个特点。街路门牌具有明显的“从土”“陈列”指位的基本要素,而且是社会性指代符号系统的点位层次。
三、街路门牌的名词结构
地名中的专名和通名是汉语地名最基本的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专名+通名”的惯用式。部分地区的地名受方言的影响,也时而呈现通名在前、专名在后的逆排式(倒装式,即“通名+专名”)。由于转注、趋简现象的存在,形成地名词的变义式、固化(粘着)式、词形不完整式等等。当然,在历史上存在过单音地名,现在也通行行政区域及城邑的简名。类名的使用是人类认识事物由个别至一般认识的升华,汉字的意符出现是汉字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人类认识事物的深度和广度延伸,对同一类事物需要层次概念,从而产生了地名中同类名不同层次的通名,如:海—湖—泡;山脉—山—山峰;省—市—县等等,这是“求别”的规律现象。
街路门牌的构词特点,除具有一般地名的“专名+通名”排列形式外,表现为线性排列的特点,即门牌号与街路名的粘着式。除在特殊用语言环境之外,门牌号码不能单独使用。与铁路上的站名一样,某某车站是附着在铁路线上的,都表现为线状名和点状名的结合使用,呈现为“线”—“点”结构的坐标,发挥指位的功能。
“街路+门牌号码”的线性排列式,是地名个性化了的表现形式,字面义是被忽略了,因此呈现语义的矛盾。如:北京—西直门—45号;白石桥—20号;五棵松—5号等等,从语义分析,通名即是“门”“桥”“松”,已是“点”了,“门”“桥”何以分号?这就是前文所论的,“西直门”“白石桥”“五棵松”是“转注”的形式,“指位”和“语义”均发生了变异,“五棵松树”“白色石桥”已不存在,“白石桥”“五棵松”成为不完整式的街路名,或者说是通名省略式的街路名称。这种现象在其它地名中也存在,是地名“借注”“转注”方法表现出的弊端。
街路门牌结构的顺序原则,是又一明显特点。以数码反映“排列”的相关位置,以门牌号的形式,使街路长度得以相对稳定,并要求门牌号码的起点封闭、排列连续、双侧延伸等等。“副号”多是排列变化的一种标志。新建一个自然屯可以随意起一个名字,而在街路上多一个门(院),就不能自己编个号码,必须按顺序,有主号按主号顺序排号,没主号随前边的“主号”编“副号”,表现了明显的社会化的特点。
四、深化研究街路门牌的指位功能
城市功能来源于城市的自补性、开放性、互补性。城市各行业、各部门相互关联,联系十分密切。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关系也来往频繁。因此,提供理想的城市地名网络系统,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只有如此,才能使地名工作加入到城市高效能之中,并为之服务。特别是地名管理机构已成为政府序列部门,应当为城市的管理做出贡献。
1. 整体化概念:城市是一个整体,城市地名要一体化。地名的科学序列,要使各部门所乐于接受使用,以此消除一门多号的现象。整体化概念,就是要树立层次网络概念,在地名结构上要层次序列化。在旧城改造中,应重视层次化、序列化的规划,并逐步实现群体化。
2.功能性观念:城市地名应当以好查好记为最高原则。城市已非“人格化”:邻居之间一无所知,单位之多,已非人脑所能记,必须研究城市地名的功能高效,要把街路名称层次和序列的原则放在突出重要位置,使“专名”“通名”都成为有序的组成部分。要研究一条路名的适当长度,一条路上排到上千号是不好查的。在路名和门牌号码之间增加类似“段”的层次,也是不易找的。以号代“巷”的办法,是一个值得重视的方法。
3.立体化观念:城市地名的立体趋势已明显表示出来,地下铁路、空中公路及地下商场、住宅、工厂、旅店等已经出现,这就给城市地名网络系统,提出了新的课题。门牌号码的编定,如何随之而变,是城市地名学有实践意义的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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