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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文摘 | 浅析地名多音字的规范问题

网址:www.czdmw.cn 日期: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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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地名多音字产生的原因 


      (一)古音的沿用

       常用性和稳定性是地名的重要特征。地名在广泛地流传使用中并被人们接受后,就相对固定下来。时过境迁,除地名外,这些字的读音发生了变化,地名因其特殊性保留了古音。这些去古久远的读音易造成误读,除了在地名中使用外,其他场合一般不再使用。古音继承的地名的例子很多,如:广东的番(pān)禺,番(pān)禺是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就建县了。古汉语中本来没有唇齿音,今天声母为f、v的字,古代声母原是p或b。“番”(fān)和“潘”(pān)古时同音,后来“番”字读音变化了,但“番禺”这个地名世代口耳相传,保留了古音,于是便成“番(pān)禺”。

     (二)民族语的音译

      地名音译包括我国本土少数民族地区地名的音译和外国地名的音译。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基本上每个民族都有自己语言,地名常常烙下民族语言的痕迹。当民族语音的地名记写成汉字时,音译过来的字与汉语中的基本读音有的存在着较大的语音差异,如:西藏的“吐蕃”的“蕃”读作(bō)。吐蕃一词,始见于唐朝汉文史籍。蕃,藏语作“bod”,为古代藏族自称。根据较普遍的说法,蕃是由古代藏族信奉的原始宗教——“本”(bon)音转而来;也有人认为,蕃意为农业,与卓(bro,牧业)相对。吐,多数人认为是汉语“大”的音转,系就吐蕃向唐朝自称“大蕃”而音译;也有解释为藏语“lho”(意为山南,吐蕃王室的发祥地)或“stod”(意为上部,即西部)的音转。

     (三)方言音的干扰

      地名一般都带有浓厚的地域语音色彩。同一个字在不同的地域因方言不同而读音不同,这在地名中有体现,这些受方言音影响的地名有的在传播的过程中方言音得到保存,最终以约定俗成方式固定下来;有的因其影响力较小最终方言音屈服于共同语的读音。如:广西的百色的“bǎi”方言音读作“bō”。在百色起义之后,这个地方成为了历史名城,于是出现的频率就大大增加,教科书上、媒体上都经常使用“bǎi”这个共同语语音,于是使用“bǎi”的人大大超过了使用“bō”的,这样,“百色”这个词就被正式更读为“bǎisè”。

     (四)多音多义字

      多音多义字指的是一个字有多个读音和意义。一字多音义是汉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种现象。不同地方的人们采用多音多义字的其中一个音和义,而另一个地方的人们则采用这个字其他的读音或意义,就造成了同为地名用字而读音和意义有别的情况。如:陕西的瓦窑堡,吴堡县的“堡”念(bǔ),这里的“堡”指有城墙的村镇,而在十里堡的“堡”(pù)的“堡”指驿站,共同语“堡”念(bǎo)指堡垒,尤其指军事上的堡垒。

     (五)讹音俗成

       本属于不同的字,因种种原因,以讹传讹,讹音继续传播并且影响较大,而本字形依然不变。这就造成了与原字的多音。如:苏州的浒(Xú)墅关,据元代高德基的《平江纪事》,浒墅关本名“虎疁”,至南唐讳琥(与虎同音),钱氏讳镠(与疁同音),遂改名为“许市”。后人讹旧音,于“许”字加水为“浒”,“市”讹为“墅”。千馀年来,“许市”这个名称早被苏州人叫开,但是与此同时,“浒墅”这一写法也固定下来。就产生了浒墅关“浒(Xú)”字的多音。

贰 地名读音的规范


        地名误读带来的尴尬不言而喻,地名的读音规范的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地名规范大多坚持“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的原则,但是我们认为:认真、严肃、谨慎、科学应是今后地名读音及其字形等规范的基本态度。名从主人固然重要,但为了使地名读音更加规范,我们也必须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因此,我们认为在地名读音规范时,应该兼顾到如下一些原则:

      (一)有选择地保留古音地名

       地名具有很强的文化传承性。地名传承的不仅是它本身的文化底蕴,还承载了语音的演变历程,记录了古代音的发音状况。有利于我们了解古音、研究古音。在规范这类地名读音的时候,要深思熟虑,坚持改小保大的原则。即对那些知名度较高、价值较大的、传承时代较久的古地名音,要有选择地保留。对于那些知名度不是很高,文化价值不是很突出,而且读音非常冷僻的古音地名,可以更换为共同语读音。

      (二)音译的避僻原则

       音译地名时,要尽量坚持避僻原则,音译出来的字最好选择当下通用字的读音,尽量避免选古音或其他僻音。额外增加人们的认读负担。其他国家地名、国名的译用也应该坚持这一原则,已经俗成的读音,就不必再做更改了。这一原则也是语言文字的经济性原则的体现。

      (三)正确对待地名中的方言音

       方言性是地名在语音上的一大特点。如果方言音与共同语音存在着明晰的对应关系,而意义上也是对应的,只是读音的差别的,应直接改换成共同语的读音。这样规范的成功实例是比较多的,如:广西百色从“bō”到“bǎi”的转变。当然,方言音的音读价值还要考虑在其中,切忌武断地全盘更改。要在权衡轻重的前提下做适当的调整。

     (四)多音多义字慎重合并

      多音多义字增加了人们学习汉字的难度。地名用字中的多音多义字也涉及到各个地域的文化。因此不能简单地合并为其中一个统一的读音。在综合考察相关地域的文化后,如没有特别的文化内涵,可以合并为其中一个较为通用的读音和意义,以求同为地名的字内部统一。有重要意义的多音多义字,要慎重对待,该保留的保留。

     (五)纠正讹音

      错讹的地名读音,而且不存在语音上和意义上的文化价值的,应该更改成正确的读音,不应将错就错,造成无意义的多音字现象。因此,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历史意义及其演变源流还原借字的原字形,用它本来的字表示,而不借用别的字来表音。这样既可以保证地名的原汁原味性,又避免了讹音的泛化。

     (六)广泛借鉴和大力宣传相结合

      历史上地名音的更读也是有的,成功的例证不在少数。在借鉴历史方法的同时,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地根据当地情况做一些更改。较冷僻的读音,在征求当地人民群众的意见后,广泛借鉴一些更读成功的先例,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恰当地规范。与此同时,公共媒体的引导也是非常必要的。如报纸、电视、网络、书籍的大力宣传,能起到很好的教化作用。还要结合政府行政上的宣传和规定,加大地名的宣传和传播力度。

      此外,还可以再广泛地考察研究之后,编撰出一本高质量的,在语音、字形以及文化上都能全面地得到体现的地名图书,也是很有效地处理地名问题的一种好的方法。

叁 结语


       总之,地名记录了社会的时代变迁,是一笔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事实上,地名文化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所以这就要求我们语言文字工作者在合理地处理地名的读音问题,要兼顾地名的历史文化价值,给地名定音固然重要,但是不能只偏向其一,顾此失彼。传承文化的过程中也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经济性原则。就目前现代汉字的发展情况而言,汉字已经越来越不能承受职责之重了,有的一个形体要承受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以上的读音或意义,这给我们自己学习使用汉字都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对其他国家的人学习汉语带来理解上的困难更是不可小觑的。

       总的来说,地名读音的规范问题任重道远,还需要更多的语言文字工作者倾注更多心血来整理此类文字现象。我们要在兼顾文化的同时,也要顾虑到语言文字本身的经济性。在具体的实践中如何处理地名的多音问题,仍是我们思考的重点。

【来源:学行堂文史集刊
作者:黄艳萍
2011年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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